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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清晨,寒风刺骨。1月18日凌晨5点半,费县法院40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再次开展节前集中执行行动。各执行团队按照前期摸排的案件线索,迅速出击,分别奔赴各执行现场,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赵某雇佣姬某进行工程施工,施工完毕后赵某没有立即支付姬某工钱,姬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于2019年5月,诉至费县法院。经费县法院调解后,赵某同意支付姬某人工费13000元,该款项分两期支付完毕。 支付了部分款项后,自2020年开始,赵某迟迟未支付剩余的人工费6500元。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赵某,赵某一直口头承诺会将6500元支付到位,但一直未有实际行动。 执行人员曾多次找到赵某家中,但由于其在外地承包工程不在家中居住,一直未能寻找到赵某,导致执行工作一时停滞不前。 2023年1月18日,大年二十七,正是返乡高峰期。执行人员分析赵某可能会返乡与家人团聚,在凌晨5点半果断出击,直接前往赵某家中。 不出所料,赵某确实已经回家,执行人员顺利将还在睡梦中的赵某拘传至法院。 到达法院后,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赵某对症施策、晓以利害,赵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遂多方联系亲朋好友,一个小时后将涉案案款交纳至法院,申请人姬某迟到两年多的人工费终于拿到手中,案件顺利执结。 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4人,执行完毕12件,执行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77.1万元,切实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威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下一步,费县法院将保持强制执行高压态势,充分运用“五个一律”强制措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胜诉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费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