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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石棉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针对在办理曾某某受贿案中发现的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石棉某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公开宣告、送达过程进行监督。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彰显检察建议法律监督刚性,确保国有企业合法经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
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方式、目的、意义,就向该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的具体背景和现实作用等进行了逐一说明。
随后,石棉县检察院负责人向石棉某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宣读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代表现场领取检察建议书并作表态发言,表示一定会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积极履行工作职责,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改进并长期坚持,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整改结果。同时,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内容具体,法理明晰,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对县域内国有企业具有较强的警示作用。”受邀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表示,希望石棉某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进行研究,及时整改落实。
据悉,2022年12月,石棉县检察院在办理石棉某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曾某某受贿案中,发现该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相关人员被围猎、违反项目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等情况。为规范行业秩序与风气,确保国有企业合法经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石棉县检察院向该公司提出检察建议:提高知法守法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项目招标全过程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密权力运行约束;加强教育引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是检察机关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环节,也是检务公开的一种新形式。用“看得见”的公开宣告彰显法律尊严,增强了法律监督的严肃性、透明度,有利于促进相关单位改进措施、解决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一步,石棉县检察院将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为加快建设“雅西明珠·贡嘎门户”贡献检察力量。
冷和明
记者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