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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实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开展思想领航行动、职业始航行动、市场导航行动、渠道辟航行动、创业护航行动等十大行动。
通知提出,深化“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高校书记校长要带头示范,带动二级院系负责人、就业专职工作人员、辅导员等全员拓岗,促进拓岗数量、质量和落实率的同步提升。实施“万企进校园”专项行动。高校要高效统筹校园招聘和疫情防控,支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确保线下校园招聘活动有序开展。
各市各高校要进一步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制定实施山东省校园就业市场建设三年计划,建设一批全省性、区域性、行业性大学生就业市场。支持高校通过组团、联盟等方式开拓就业岗位,推动校内校外就业资源共享。同时,积极开展网络招聘服务,促进线上线下招聘相结合,提高招聘成功率。
统筹推动政策性岗位招录尽早安排。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尽早安排高校升学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考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给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的求职时间。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筑基行动”。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各市要大力实施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深入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见习实习岗位比重。
通知提出,建立就业质量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落实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探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建立省级就业工作合格评价机制,将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和年底总体毕业去向落实率纳入评价指标,让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成为高校就业工作评价的主要导向。
(张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