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新乡县法院针对情侣同居四年分手,男子索要12万元彩礼等财产纠纷作出判决。刘先生与同事张女士2017年相识,不久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同居期间,张女士五次流产,刘先生先后向张女士转账4万、彩礼8万。 2021年二人分手,刘先生认为没领证,要求张女士退还12万,被拒后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张女士多次流产身心遭受创伤,转账多为生活花费,存在混同情形无需返还。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刘先生彩礼1.5万元。刘先生不服提起上诉,新乡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1.5万!判决依据是:
1,女方多次流产身心遭受创伤。
2,转账多为生活花费。
3,存在混同情形无需返还。我觉得法院判得挺合理的。有1.5万回来也是够意思了。未领证同居四年,流产次数达到5次之多,流产这事对女人的伤害是非常大的。
四年期间一些生活支出等情况也分不清的,而分手后就想拿回全部走人…哈哈,想得倒是挺美。要是没有承担那个责任的能力,就不能选择未领证同居,就不要导致她人怀孕。
说到未婚同居,以前觉得挺好挺正常,属于试婚,但有利有弊,看自己如何平衡。
1,利就是能了解这个人并知道是否适合生活,适合结婚。不要等登记了才知道不适合导致有离婚的记录。
2,弊就是怕容易怀孕,导致流产,生米煮成熟饭等情况。不好预估,但可以做好预防。以前觉得应该偏向试婚,但现在不建议了。
小编还是想插一句,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要保护好自己!!!
关键词: 河南新乡 情侣同居四年分手 男子索要12万元彩礼 张女士五次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