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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法院不断创新机制、强化举措,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创推司法护企专员机制。围绕市委“1+233”工作体系和区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聚焦辖区培植“三强”企业要求,立足司法职能,研究制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指定7名班子成员作为司法专员,为辖区区域拉动能力强、行业竞争力强、财税贡献能力强的“三强”企业,畅通“快准稳”的诉讼通道,提供“宽松软”的担保机制,助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先后走访企业213次,提供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方面的帮助指导37次,有效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 二是创推企业信用恢复机制。出台《企业信用恢复机制实施办法》,企业被列入失信、限制高消费黑名单后,切实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或尚未履行完义务的,通过提供有效担保或得到申请人同意的,经审查,依照程序,及时恢复其信用,重塑其形象,保证企业尽快投入正常生产经营,参与市场竞争。自机制建立以来,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已有152家及时履行义务,76家作出承诺限期履行义务,有力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创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与辖区16个职能部门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彻底改变法院“单打独斗”局面,在此基础上,结合破产审判实践,先后与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单项府院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横向贯通,切实解决破产费用负担、企业注销、破产处置等问题,加强司法和行政协调联动,合力保障企业破产程序高效有序推进。该院结合某破产企业所在地块被列入拆迁计划的优势,积极协调拆迁主管部门,有序开展谈判工作,助力争取补偿款2.2亿余元,实现优先债权100%清偿。
(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