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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焦点!烟台牟平法院精准施策助力“三强”企业纾困解难


(资料图)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牟平法院围绕市委“1+233”工作体系和区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聚焦辖区培植“三强”企业要求,立足司法职能,研究制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指定7名班子成员作为司法专员,为辖区区域拉动能力强、行业竞争力强、财税贡献能力强的“三强”企业,畅通“快准稳”的诉讼通道,提供“宽松软”的担保机制,助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多元解纷、靠前服务,减轻企业诉讼之累。该院立案庭接收涉“三强”企业民商案件后,由结对领导提前介入纠纷调解工作,及时找出纠纷症结,1日内提出调解方案。其中,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由结对领导与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等积极沟通,必要时邀请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专业律师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尽量采取案外协调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截至目前,诉前调解涉“三强”企业案件7件。同时,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坚持“专班制”解纷,实行“一案一专班”,由结对领导负责跟踪问效,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30天。 二是创新机制、便利司法,解决企业融资之难。在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三强”企业实行相对宽松的弹性担保条件,能不查封的就不封、能少封的就少封、能活封的就活封。其中,“三强”企业作为被告的,在限定标的额内,可对其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三强”企业作为原告的,在限定标的额内,可免除其提供担保的义务,真正做到畅通“三强”企业资金流,提升“三强”企业融资信用,确保“三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高效执行、善意执法,缓解企业发展之困。该院对涉“三强”企业的被执行案件,在不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灵活手段,对生产资料等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杜绝乱执行、超标的查封等问题。同时,把“三强”企业申请执行案件纳入“快车道”,建立执行专班,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查找财产线索,做到能执尽执、应执尽执,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60日内兑现企业胜诉权益。截至目前,迅速执行到位案款总计0.82亿元,涉企业案件执行到位率较去年同比上升1.6%,以执行和解方式为企业延长履行期限的案件共计121件。

(王迪)

关键词: 合法权益 的前提下 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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