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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法院探索金融纠纷化解新路径助力金融“活水”润泽实体经济


【资料图】

枣庄市中法院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聚焦搭平台、凝合力、建机制、畅流程四个方面,积极开展金融纠纷类型化、专业化化解,开启了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分层递进的金融纠纷多层化解新路径。2022年1-10月份,调解成功案件395件,调解成功率达49.3%,促使更多金融“活水”注入实体经济,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聚焦顶层设计,构筑多元解纷高地 坚持“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努力用有限的司法资源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和金融需求。一是成立金融专业法庭。瞄准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压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实现银行合法债权等任务,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将齐村法庭打造为金融案件“立审执宣访”专业法庭,并配备1个速裁团队、1个精审团队和2个执行实施团队,实现金融纠纷一站式化解。今年1月,金融法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先进集体。 二是设立诉调对接中心。按照人民法庭“六大功能区”建设要求,在金融法庭设立金融诉调对接中心,3名人民调解员、1名行业调解员和1名公证员常驻中心,并编入金融案件速裁团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今年1-10月,金融纠纷诉前化解成功率同比提升了21.1%,一审金融诉讼案件同比下降了45.2%。 三是推进“双网”融合试点。深度参与人民调解平台与金融纠纷调解网“双网”融合试点工作,“云端”解纷打破金融调解服务时空限制,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目前,已经通过“双网”融合功能向125名行业调解员在线分流纠纷652起,调解成功289起。去年5月份,指导调解了“双网”对接以来全省首例金融纠纷案件,实现省内“双网” 融合试点调解成功案例“零突破”。 聚焦资源整合,凝聚行业治理合力 优化社会力量组织和发动方式,实现防范金融风险、矛盾化解从“一指用力”到“五指成拳”。一是党建赋能。积极与枣庄市金融调解中心开展党建结对共建活动,通过设立党建互建活动室、党员微信交流群,常态化开展党建交流、观摩学习等活动,建立健全双向问需、双向服务、双向沟通、双向评价的“四个双向”机制,力促实现党建共建、资源共享、业务互助、优势互补。 二是双轮驱动。建立“1+1+N”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法院“引擎”、金融调解中心“纽带”作用,推动形成法院主导、金融调解中心协调、市中区银行参与的金融行业治理新格局。截至目前,已联席共商“打击恶意逃废债”“清收不良贷款”等专题3次、通报金融行业成讼率4次、反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贷款审核不严”“清欠周期过长” 等管理漏洞5项,提出“送达地址确认”“约定小额诉讼”等司法建议3个,有效促进了金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多元共治。持续扩大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朋友圈”,相继与市中区司法局、市兴鲁公证处等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营造金融纠纷“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公证调解”多元共治“生态圈”。特别是引入公证力量后,市中法院发挥“穿针引线”作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签订金融借款合同时约定赋强公证,推动“解纷”向“无讼”迈出一大步。 聚焦案结事了,树立实质化解导向 最大限度发挥诉前调解优势,为金融纠纷画上圆满句号。一是统一调解尺度。规范调解标准、严格调解程序,将金融纠纷放入“一杆秤”上平衡、调处、化解,避免因诉与非诉差距过大、“此行”与“彼行”标准不一,影响“诉前调”的公证性和公信力。目前,市中区内6家国有银行、4家城市商业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均已“破冰梳渠”,“诉前调”工作实现了金融机构全覆盖。 二是寻求双方共赢。坚持“诚意为先、适度让利”的调解原则,寻求各方利益平衡,严防毫无原则的“和稀泥”,在说服当事人支付部分本金、表现充足履行诚意的基础上,引导市中区银行从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双赢的角度,与欠款人达成一定的分期、减免可行性还款方案,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三是规范调解协议。坚持把调解实质内容明确细化到调解协议中,对存在担保的,在调解协议中一并约定担保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对存在抵押的,考虑被抵押房屋或车辆处理周期较长,给予分期还款机会,但在调解协议中注明违约责任和依法行使抵押物权的权利。同时,速裁法官积极靠前指导,确保将保证期间、保证数额等内容在调解协议中落实落细,严防约定不明引发衍生、次生矛盾。今年以来,调解成功后自动履行案件286件,自动履行率达72.4%。 聚焦流程再造,释放快速解纷动能 创新“马上调”“一起调”工作模式,努力让公正以最优方式、最快速度实现。一是调解方式门诊化。在诉服中心设立叫号机,对原告一致、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金融纠纷案件,统一指定调解时间,当事人到达法庭后依次叫号排队,导诉员集中开展信息核对、回避告知等程序事项,有序组织当事人轮候参与调解,实现多案同调、多案连调。 二是调解文书简易化。坚持“一案一号、一号到底”,推行“表格式”文书,将调解书分为原被告信息、调解意见、调解结果等模块,突出重点、直观呈现, 让当事人“一目了然、一看就懂”。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争议不大的纠纷,直接套用“表格式” 调解书,与“门诊式”调解形成有效补充,推动诉前调解工作驶入“快车道”。 三是诉调衔接无缝化。针对调解过程中分歧较大、难以达成合意的,调解员将证据、无争议事实、是否符合小额讼诉程序等信息记入《金融案件诉前调解结果确认表》,并明确其效力及于后续庭审,促进案件实体和程序“双减负”。金融诉讼案件平均办案天数由170天压缩到了24天,多元高效化解金融纠纷,进一步增强了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枣庄市中法院)

关键词: 调解协议 诉前调解 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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