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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应诉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应诉行为,提高应诉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金乡县成立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应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应诉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应诉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办法》坚持登记备案原则,在分类计分管理中重点区分“已登记备案”和“未登记备案”,制定6类不同情形的扣分项和3类加分项。 《办法》要求应诉单位要严格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职责,对未依法履行出庭责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敦促应诉机关单位及时做好应诉准备工作,对涉及8类重大案件要落实领导小组重大案件会商制度等。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行政应诉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有针对性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应诉问题,倒逼政府依法行政,助力金乡县法治政府建设提速增效。(陈莉 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