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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湖北某建材公司将印有“办案迅速 为企解忧”的锦旗送到了嘉鱼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感谢嘉鱼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高效调处涉企矛盾纠纷,仅用5个工作日就帮助企业追回货款38万元。
2021年至2022年间,湖北某建材公司向武汉某商砼公司出售羧酸工作液400余吨,价值78万余元,双方对账后,武汉某商砼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下欠38万余元迟迟未付。为避免造成损失,2023年5月28日,湖北某建材公司向嘉鱼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冻结武汉某商砼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
嘉鱼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第一时间对诉前保全申请材料及担保材料进行审查,在审查无误后,于当日做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并依法冻结了武汉某商砼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在保全结果反馈至立案庭后,速裁法官通过对基本案情的分析研判,积极督促双方开展庭前沟通,就双方调解意见及存在问题进行现场调解,经过释法析理,最终于2023年6月2日促成双方诉前达成调解方案,武汉某商砼公司当天便履行了给付义务,在收到货款后,湖北某建材公司也在第一时间申请解除保全,速裁团队当即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书,将对双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据嘉鱼法院立案庭庭长杜娜介绍,该案采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模式,从受理诉前保全、冻结银行存款、达成调解协议和履行给付义务仅用时5个工作日,快速助力本地企业追回货款38万余元,高效调处涉企矛盾纠纷,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了“以保促和,以保促执”的目标,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嘉鱼县人民法院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诉前保全+诉前调解”联动模式,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实施后,及时主动引导双方当事人调解,促使双方在保全阶段即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以保全促调解,以调解止纷争,推动更多矛盾纠纷“未审而结”,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人民群众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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