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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快讯!文明交通倡议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资料图)

您好!

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参与者,是全体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人人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在此,中宁公安交警部门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依法守则,文明驾驶。驾驶车辆时,不争道抢行、随意变道、掉头、停车、在禁鸣区内鸣喇叭;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多人乘骑、高速飙车。

二、一盔一带,安全常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要做到有牌有证,驾驶时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

三、安全行路,平安出行。驾驶非机动车时,不要走机动车道、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到指定区域。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或者实施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规范停车,整齐有序。请将车辆停放到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严禁违法占道停车,对于违法停车行为,将依法进行抓拍;对于违法停放、妨碍道路通行的机动车,将依法拖离现场并予以严惩。

五、依法经营,严禁占道。城区沿街各单位、商铺门前,不得占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或有其他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占道停车。

六、校园安全,以身作则。严禁不满16周岁人员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严禁电动车多人骑乘;严禁三轮电动车非法载客;严禁机动车超员。接送学生家长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幸福纵有千万条,交通安全第一条!”让我们为自己、为家人、为他人的幸福生活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行文明路,驾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同创建平安中宁,建设幸福家园。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中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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