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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资料图片)

为有效治理城区交通乱象,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嘉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中旬,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动。坚决查处一批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曝光一批交通违法“黑名单”,坚决消除一批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城区交通管理水平,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重点区域

1.新烟草十字路口、嘉晟十字路口、疾控中心十字路口、方逢时路十字路口、吴江村镇银行十字路口、茶庵转盘十字路口等城区内灯控路口;

2.发展大道、樱花路、沙阳大道、沿湖大道、人民大道、岳公路、凤凰大道、麒麟路、方庄路、方逢时路、花园澥路、小新堤路、鱼岳路、西正街、北门路、龙潭大道及城区其他背街小巷。

3.各中小学校周边道路;

4.各菜市场周边道路。

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2.摩托车、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遮阳篷;3.驾驶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4.电动车、行人闯红灯;5.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逆行;6.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7.驾驶货车、三轮车闯禁行线;8.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靠;9.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三、整治措施突出严管严查,规范交通秩序。严守重点路口和路段,对交通违法实行“零容忍”。对查获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三个一律”,即:对应予以罚款处罚的一律上限处罚,对应予以警告教育的一律曝光警示,对非法加装的一律予以现场拆除。同时针对重点人群实施“三个一律”,即: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企业员工的一律通报所在单位;系接送学生家长的一律通报至学生所在学校;系外卖、快递行业等群体的,一律通报并约谈所属企业。对不服从指挥、暴力抗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场取证,及时移交从严惩处,绝不姑息纵容,切实做到“处罚一起、震慑一批”。

嘉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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