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邢台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
申领材料:
邢台市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2份(如图示)
失业登记办理: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注:每月1-10号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经办机构为的员工办理申领失业金审核手续。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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