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法制审核机制不完善、审核缺乏统一标准等问题,打造更优安全生产领域法治营商环境,近日,福山区应急管理局针对常见处罚种类,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第一版)》,创新探索实行“清单式列举、量化式审核”法制审核新模式,精准补齐审核短板,破解审核难点、堵点,有效提升了规范化审核水平和案件质量。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第一版)》将“清单式列举、量化式审核”引入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属福山区应急管理局自我创新工作亮点之一。该规范从法律依据、证据目录、文书规范、行刑衔接四个方面入手,对法制审核内容进行一一分解,其中法律依据、证据目录两部分内容充分总结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经验,将规范审核“关口前移”;文书规范部分是结合应急管理领域执法特点,在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和送达等阶段对常用安全生产法律文书进行“菜单式”审查,实现各阶段审核量化、细化;行刑衔接部分是以安全生产关联刑事案件移送标准为基础,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危险作业罪”,以罪名和立案标准来判断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旨在提高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行为的力度。 福山区应急管理局在开展法制审核过程中,根据案件难易程度,还视情组织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审核,为审核注入法律活力,最后按审核意见模板出具统一的书面法制审核意见,让法制审核变得方便、高效、规范,实现案件审核简易快捷与规范精准并举。 下步,福山区应急管理局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按照法制审核新模式规范审核,建立台账档案,严把审核关,为局机关作出正确决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福山区应急管理局)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