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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枣庄注重建立培养工程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在“选、育、用、留”等方面做足文章,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共培育农村“法治带头人”2848名、“法律明白人”7967名,打造了一支群众身边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规范选才、严格准入,把好选任关。制定了《枣庄市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严格对照选任要求,实行个人自荐、村(社区)推荐,司法所审核、司法局备案的工作流程,做到人员选任有章可依。综合考察“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候选人,重点从村(社区)中遴选政治素质高、具有较高文化程度、具备一定法律素养和群众威望高的人员,通过召开村(社区)民主评议会,村(居)民代表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广大村(居)民对拟选任的意见建议,最终研判确定拟上报推荐人员名单,统一颁发证书和徽章。 联动培养、提升素质,把好运行关。全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区(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培训。建设“枣庄市法治乡村建设培训网校”,印制了《枣庄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口袋书》,开展了全市首期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同时,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干部包村包组,让律师、政法干警、驻村干部与“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结对子,进行专业指导,成为培养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重要手段。截止目前,全市开展培训236期,2848名“法治带头人”7967名“法律明白人”均接受了不同程度的法律培训。 有效推进、精准有力,把好管理关。自“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开展以来,明确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建立“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基础数据库,及时调整、充实、增补人员,不断优化队伍知识、年龄、文化结构,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并将考核合格档次作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争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重要指标。全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五员三干”作用,积极参与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创建等领域。20名“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在全市首届“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双十佳”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今年来,全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普法活动1600余场次,提供法律服务1250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320余起,调处率达98%。(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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