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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蛰过后,万物复苏,农忙已开始,执行正当时。3月16日,蒙阴法院充分利用时令等特殊时机,开展“护农保春耕”专项执行行动,护航春耕生产。凌晨六点,正是乍暖还寒时候,蒙阴法院14名执行干警已精神昂扬、整装待发,伴随着一声“出发”号令,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县城小区、乡镇执行现场,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查找、围堵。 本次执行活动中,孙某某申请执行丁某某、类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上午6时40分,执行干警在桃墟某村找到了类某,丁某某与类某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曾多次到其家中寻找未果。当天,执行干警根据被执行人的活动规律,灵活调整执行时间,开展突击执行,将其拘传至法院后,类某积极筹集资金,于上午11时30分将17000元交至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强制执行。 时值春耕时刻,正是农户们用钱的时候,为尽快让农户得到补偿,不影响春耕生产,蒙阴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上午7时20分,执行干警在其住处找到刘某时,其表示无力履行。执行干警遂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释法说理,又对刘某讲述如不履行,会限制高消费、并对自身征信造成影响 ,刘某最终支付15000元货款,并与申请人定下还款协议,双方和解。 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强制执行。
专项执行行动捷报频传,经过一天的执行奋战,共拘传被执行人16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12件,执行到位金额86万元,有力展现了执行声势与权威,顺利执结了一批涉农案件,为农民春耕保驾护航。 下一步,蒙阴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利用节假日、时令节气等特殊节点,加大涉农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刘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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