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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警高速公路十二大队警力近日在宁宣高速天生桥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银色轿车内有一股酒精味,酒精测试棒靠近驾驶员就亮起了红灯。
民警立即让驾驶员下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数值显示为20mg/100ml,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经询问,驾驶员本身就不太会喝酒,到溧水老丈人家,碍于面子和老丈人喝了两杯白酒。直到第二天晚上,他感觉酒劲过了,便开车往家赶,不想还是酒驾了。吹气数值大于等于20mg/100ml并且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该驾驶员最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通讯员 黄宇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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