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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误导消费者的红色生鲜灯12月1日起将被禁用!


【资料图】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办法》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办法》第七条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图片来源:中新网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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