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所需资料
(相关资料图)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供灭失证明。
二、车管所办理流程
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第二步: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第三步:机动车回收企业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取号后在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三、收费标准
无
四、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办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1、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灵武市东塔镇镇河路机动车车辆检测中心院内咨询电话:4519191办理时间:9:00-12:00 13:00-17:00 不含节假日
六、其它说明
机动车灭失证明是指:
1.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的证明;
2.因失火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失火造成灭失的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灭失的证明。
七、附件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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