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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报客户端】奖金4500元!宁夏中宁县兑现首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


(资料图片)

近日,中宁县应急管理局对群众举报的喊叫水乡某建设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进行受理,经执法人员实地核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该局对该建设项目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从严予以罚款处罚,并依据宁夏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相关规定,向举报群众兑现举报奖励4500元,据悉,这是中宁县兑现2023年首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

向群众兑现举报奖励
据了解,今年6月,中宁县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在建项目检查时,发现喊叫水乡一新能源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在未取得特种作业证情况下进行焊接作业。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聘用员工时,并未主动核实员工是否考取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仅仅只是检验了应聘者的职业技能水平。根据2023年5月15日开始实施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现场固定证据,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立案调查后,开出首张3万元的罚单。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现场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中宁县不断探索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反馈措施。发挥鼓励群众举报监督、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强化企业自我监督和推动“一代表一委员”带头监督机制优势,实现事故隐患的查找、举报、排查、整改、奖励等各环节闭环管理,并定期公示和宣传。形成“人人查隐患、个个勇监督”的良好氛围,确保企业对事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事故发生,助力安全生产由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型,让“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深入人心,成为普遍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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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举报。对实名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经调查属实后,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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