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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10余万人饮水安全 以履职“我管”促依法“都管”


(资料图片)

近日,嘉鱼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石矶头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群众种植农作物,供水重要保护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存在饮用水水源清洁隐患,威胁人民用水安全。

摸排到线索后,嘉鱼县检察院迅速与住建局、水利和湖泊局、各保护区所属乡镇相关责任人联系,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共赴长江干堤实地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问题的会商整治。   

据了解,石矶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处于干堤桩号305+600,日取水量约5万吨,供给城区10余万人饮水。取水口附近原有一非法码头,码头整治后附近群众破坏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网,在防护网内种植了4亩左右的庄稼,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鱼岳镇相关责任人当场要求相关群众自行进行清理,逾期将组织专业力量恢复原状,镇政府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释法说理,引领群众法治观念和饮水安全意识。

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施工人员在镇政府清除整治后及时恢复防护设施,并放置石墩设障,防止车辆进入。

随后,各职能单位一行沿石矶头至陆溪镇所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进行巡查,发现保护区防护网多处遭到损害,其中邱湾村保护区和陆溪镇与陆水河交汇处保护区,群众无视保护区防护网上设置的警示标志,在防护网内放牧牛羊,严重污染饮用水水源环境。

“陆溪镇与陆水河交汇处保护区域内群众放牧屡禁不止,特别是水牛放牧不仅产生大量排泄物,水牛身上的各种吸血虫、寄生虫等,对水源污染危害较大。”陆溪镇三合院堤防巡堤员反映。

在掌握公益受损事实后,检察官表示,将针对此次巡查掌握的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用水安全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住建部门、镇政府形成合力,采取具体可行的措施,解决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供水重要保护设施遭受破坏、违规放牧、种植农作物等一系列问题,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人民监督员指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职能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要求,时刻绷紧饮用水安全这根弦,严格落实各环节标准,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要加强饮水安全宣传,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巡查,确保长效长治。

下一步,嘉鱼县检察院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规范落实,严格排查境内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努力实现饮用水源地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推动流域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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