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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压实责任 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资料图)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为进一步提高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主体意识,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营造良好氛围,近日,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就食用农产品开办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

会议要求,一要压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市场开办者应精准建立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者档案,严格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二要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秩序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质量控制,细化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公示的内容、制度,以及来源不明、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三要强化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自控自检措施,包括常态化、规范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以及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等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会后,各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要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深学透,督促入场销售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经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各方责任落到实处,全力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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