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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遭遇强制拆迁,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被强拆房屋的维权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如果不涉及到犯罪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房子被强拆是可以向当地的房管部门来进行投诉举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遭受到非法暴力强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拆迁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强制拆迁的手续是什么
1.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交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等材料;
2.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3.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4.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屋强拆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强拆的国家赔偿标准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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