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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搬迁安置办以“三法”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验收工作_环球热闻


【资料图】

自2017年底启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省级验收工作以来,云南省搬迁安置办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机制措施,以实际行动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

落实项目工作法。在云南省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前夕,云南省搬迁安置办提前谋划部署,在原先出台的《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基础上,研究制定《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验收工作大纲(试行)》,为避险解困项目验收打好提前量。在此基础上,省搬迁安置办进一步完善机制措施,落实项目工作法,先后研究出台《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验收工作大纲》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报件的通知》,规范后期扶持项目验收依据、范围、内容、条件、报件、组织、程序等事项,以及自验报告、监理报告、设计报告等验收必备报件的编制提纲,切实做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全省规范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验收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导。

落实一线工作法。从2018年至2021年,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先后组织对123个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开展了9批次省级现场验收,目前正在开展的2022年第一批省级验收还将完成22个项目的现场验收工作。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在省级验收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验收工作时间跨度大、周期长,大部分项目在完成现场验收后长期处于整改环节。为此,省搬迁安置办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深入落实一线工作法,调整优化过去收到申请直接开展现场验收的工作思路。从2021年开始,对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计划验收的项目先行开展一线实地调研,摸清底数之后再正式开展现场验收。2022年进一步前置调研环节,在将验收方案提请主任办公会审议之前先行开展一线调研,确保将真正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验收范围之后,再正式启动现场验收。通过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在实践中完善工作程序,有效缩短了后期扶持项目省级验收周期,提高了工作质效。

落实典型引路法。针对全省各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成效各有千秋、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从2021年开始,省搬迁安置办引入横向交流机制,落实典型引路法,在现场验收时带上“尖子州(市)”到“后进州(市)”查找问题,带着“后进州(市)”到“尖子州(市)”学习先进。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走访+详查台账、座谈交流”的工作模式对照借鉴,再加上不同领域专家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指导,“后进州(市)”的后期扶持工作得到极大改进、“尖子州(市)”的先进经验也得到有效推广。4年多来,省搬迁安置办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验收工作中不断深耕细作,在挑战中厚植经验成果,在机遇中创新方法思路,切实将作风革命“三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李竺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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