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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在蔬菜之乡遇见“蔬菜法庭”

“这甜瓜你昨天看好了,今天摘了,你又不要了,这瓜怕是要烂在棚里!”


(资料图)

“昨天说好的价格,咋说变就变?”

这些有关瓜果蔬菜的纷争发生在山东省寿光市。这里是全国著名的“蔬菜之乡”,是“买全国、卖全国”的蔬菜集散地,坐拥千亿级蔬菜产业集群,产生纠纷在所难免。

而在寿光最大的蔬菜产区稻田镇,有个专门审理这类案件的“蔬菜法庭”。蔬菜产业极强的时令性,决定了这类案件办理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如何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精准护航寿光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蔬菜法庭”在一次次探索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

蔬果不等人,法庭也得有股“新鲜劲儿”

稻田镇是全国最大的甜瓜生产销售集散地,这里流行着一种独特的交易方式:每年4月,当甜瓜“羊角蜜”进入成熟期,全国各地客商争相前来收购。但“羊角蜜”成熟时间集中,市场需求量大,于是产生了由客商采用“包棚”方式进行采购的交易方式,也就是看中一个大棚的瓜,即当场下定金,第二天由种植户摘下后直接送到收购点,当场完成结算。

这样的方式便利了瓜果交易,但“羊角蜜”一晚一个成熟度、一天一个价格,一旦发生纠纷,解纷工作相当于在与时间赛跑。这也恰恰印证了涉蔬菜类案件的特殊性:不同品种蔬菜的质量标准和仓储、运输要求都不一样,保鲜要求高,特别是时鲜蔬菜的市场价格浮动很大。寿光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永涛深有感触地说:“如果纠纷处理不及时、不专业,大棚里、冷库里的菜可不等人,而好价格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菜农就指望这个吃饭。”

案子不大,连着的可是千家万户的“菜篮子”。看来,吃蔬菜瓜果讲究个新鲜,法院工作也得跟得上这股“新鲜劲儿”。

“蔬菜法庭”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依托稻田人民法庭应运而生。该法庭通过对涉蔬菜类案件的进一步探索整合,完善专业化审判团队,针对种苗及农资产品质量、蔬菜买卖、运输合同、大棚建设施工四大类涉蔬菜纠纷开展专业化审判。

在这里,只要涉及蔬菜类案件,就走绿色通道,遵循“四快”原则:快调、快立、快审、快执。“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第一时间立案、开庭,高质效审判,并督促执行。”稻田法庭庭长燕华介绍。

共建“朋友圈”,纠纷化解在批发市场

面对涉蔬菜类案件,调解无疑是最高效的解纷方式。

“俺这个菜市场里很多都是三五十斤菜的小买卖,有纠纷了要不及时调解,闹大了就得上法庭,耽误农时啊!”稻田镇田马果菜市场是稻田最大的果菜市场,市场副经理兼调解员田福华见多了涉蔬菜类的纠纷,而其中大部分纠纷直接就在市场里消化掉了。

“蔬菜法庭”携手辖区上百家果菜市场、蔬菜专业合作社以及综治网格等共建蔬菜调解“朋友圈”,探索出了现场直调、跨格联调、一网共调等调解模式,很多矛盾都直接解决在了蔬菜大棚、批发市场。仅田福华所在的市场每年调处的纠纷就有70多起。

稻田镇崔岭西村专业合作社的“崔西一品”草莓西红柿,远销粤港澳、俄罗斯,年总销量近2万吨。村支部书记崔玉禄同时是稻田镇“红小西”网格的网格长,乡亲们有关蔬菜生产、交易的各种问题,都先找他及时解决,办不了的再联系法庭。

“菜市场、合作社、综治网格的基层调解员发挥了很大作用,他们有的做调解工作已经十几年了,非常有经验,一大半涉蔬菜类案件都能在诉前化解。”燕华介绍。

如果调解员遇到解答不了的专业法律问题,则会直接电话联系或视频连线法庭,由法庭提供专业法律指导,给出法律框架,如果问题复杂,法官则直接赶往现场。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法庭立即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案子确实比较急的,法官还会提前掌握部分销售渠道,把工作做在前面,帮助菜农先将蔬菜、瓜果出售。

“蔬菜法庭”的开庭地点不一定在法庭,还可能开在田间地头、蔬菜市场、蔬菜专业合作社。

“在家门口开庭,这可真是新鲜嘞!走,咱也学一回法律。”法官王武圣和同事经常挽起裤腿到蔬菜大棚现场调查,弄几张桌椅,就在市场上开个庭审。“凡是种蔬菜大棚的,都会遇到类似的纠纷。庭审开得近,街坊邻居都来看看,下回就知道怎么规避风险、怎么依法维权了,对我们的调解员也是一次法律知识培训。”崔玉禄说。

法庭也开“连锁”,提供类案同判样本

如今,“蔬菜法庭”正在产生连锁反应。寿光各镇街都有自己的种植特色,依靠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种植,成立了多达1621家蔬菜合作社。“蔬菜法庭”处理涉蔬菜类案件固然专业,但让整个寿光的涉蔬菜类纠纷都集中到这里来解决,显然不合适。

为此,寿光法院总结稻田“蔬菜法庭”的诉调经验,编发了涉蔬菜类案件审理规范,标准化指导整个寿光市相关涉蔬菜瓜果的纠纷解决,统一裁判、调解尺度,实现类案同判。“我们以‘总店+连锁店’的模式,将‘蔬菜法庭’的模式、标准复制到其他法庭,通过各法庭之间信息数据和资源的共享对接,实现涉蔬菜类案件的高效解纷。”王永涛介绍道。

不久前,距离稻田法庭二十多公里的田柳人民法庭,就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了涉蔬菜类纠纷。“只要遇到涉蔬菜类案件,就参考稻田法庭的审理和判决情况,这等于给我们类案同判提供了样本。”在集中审理田柳镇共40起涉蔬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田柳法庭法官借鉴稻田镇“蔬菜法庭”的做法,为菜农追回菜款40余万元。“蔬菜法庭”的“燕华法官工作室”总结出的全链调解法也成为其他法庭涉蔬菜类案件审判的重要依据。

蔬菜产业的发展需求在哪里,“蔬菜法庭”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2022年以来,寿光法院审理涉蔬菜类案件457件,确权标的额达1300余万元,为菜农追回菜款400余万元。今年3月,山东法院以专业法庭促进寿光蔬菜等产业发展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成为特色法庭建设的“寿光样本”。寿光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目前,“蔬菜法庭”对四大类涉蔬菜纠纷的处理已经迈出了成熟的一步,为保障寿光蔬菜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法院服务链”与“蔬菜产业链”双链融合,“寿光蔬菜”正沿着法治轨道一路飘香。

(马云云 李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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