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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法院认真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救助困难未成年人


(资料图)

近日,曹县法院少审团队正在审理的一起申请撤销监护权资格案件中,承办法官深入双方村庄调查,了解到案涉2名未成年人(一名8岁女童,一名7岁男童)的父亲系退役士兵,于2020年4月在外务工时因故去世,家人并未得到任何补偿或赔偿款,其母亲在其父亲去世后外出,三年来未与家人联系,下落不明,其外祖父母均系聋哑人,其祖母抚养二人,仅靠低保维持生活,生活窘迫。曹县法院认为2名儿童符合事实无人抚养的情形,遂联系当地村委会、派出所和县民政局,积极准备申报材料,与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快速联动。县民政局在三日内为2名未成年人落实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政策,使他们每人每月能够领取1742元救助金,并享受教育、医疗等减免政策,如考取全日制大学,可享受每年1万元的助学金。 曹县法院全力打造“知爱之帆 赋能青春远航”少年审判工作品牌,高度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职能,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冯宗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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