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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炎热是各类火灾事故的高发期,近日,嘉祥公安查处2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2人,及时消除了社会安全隐患。 案例一:6月21日,卧龙山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气体经营部内的杂物间存放有11瓶氩气、8瓶氮气、5瓶二氧化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经查,贾某某在未取得任何危险物质的经营、及存储资质和证件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储存,民警遂依法对相关物品进行扣押。经询问,贾某某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贾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6月20日11时许,黄垓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日常治安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加油站向外销售散装汽油,并未按规定组织录入散装汽油管理系统。 目前,违法行为人汪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燃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存储、买卖、运输危害极大!一旦发生意外,将严重威胁周边建筑物和群众的生命安全!相关违法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付哲 尚泽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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