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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六个一’”专项活动,用心用情办好案件,持续提升执行质效。5月25日至26日,平邑法院开展第十九次沂蒙风暴集中执行行动。 行动前,执行干警认真分析研判,结合案件具体情形,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细化执行措施,确保集中执行取得预期效果。 近日,被执行人刘某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善意执行”的锦旗送到平邑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法官高崇征,执行干警刘鹏等人秉公执法、高效有力的执行表示感谢。“申请执行人的锦旗收到过很多,但被执行人送的锦旗,还是第一次收到”高崇征说道。 2019年,张某的儿子与尹某合作开发曲阜市某商城工程项目,尹某与刘某签订租赁合同,由刘某提供工程脚手架(该脚手架系王某出租给刘某),尹某又雇佣陈某看管工地。后项目因资金短缺停工,自2019年8月停工后,陈某一直看管工地,工程监控用电等一直由张某支付。2021年4月,平邑法院判决尹某与刘某解除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费236500元。后尹某同意刘某拉走租赁物,在刘某拉回租赁物时,陈某、张某阻拦,要求支付看管费及电费,致使租赁物一直存放在工地。 2023年4月,经平邑法院调解,由刘某支付王某租赁费并返还租赁物,在刘某准备拆卸脚手架返还给王某时,再次被张某、陈某阻挠,依然要求支付看管费及电费。无奈,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高崇征、刘鹏等执行干警来到现场执行时,张某、陈某情绪激动,并表示“我们看了这么多年,你们说拉就拉?不给看管费和电费你们就别想拉走!”刘某则说“这4年来脚手架一直放在这里,租金也是每天算着,现在车、房都被法院查封了,我的损失也很大,你们应该去找开发商要钱,跟我没有关系。”眼看双方越吵越厉害,强制执行很容易引发更大矛盾,为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彻底化解矛盾,高崇征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分头做双方工作来商量解决方案。 在曲阜市王庄镇法庭,高崇征分别对他们进行谈话。高崇征对刘某说,如果没有张某交着电费、陈某这几年的看管,这些脚手架可能早就被其他人拿走了,要是那样,你找谁要去。刘某认可道,工地如果没人看守,东西确实容易丢失,这方面确实需要感谢他们。高崇征在对张某、陈某谈话时说到,你们双方都是受害者,刘某的损失也很大,大家要相互谅解,而且阻挠执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经过释法明理,最终双方都做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由刘某分别支付给陈某和张某20000元工地看管费、8000元电费,由陈某、张某配合刘某拆除脚手架。经过调解,该案圆满顺利执结。 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9人,拘留4人,执结、和解案件14件,执行到位金额306000元。 下步工作中,平邑法院将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将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平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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