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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丘市审结一起侵权著作权案,该案2021年被列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办、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 经查,2020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邹某某、李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湖南省新化县,雇佣多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并通过淘宝、拼多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行其《语文主题学习》系列丛书,非法经营额达57万余元,涉案省份达30余个。 安丘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某、李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处罚。日前,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邹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被告人李某某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 (安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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