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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推广“红马甲”管理制度。所有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外来检测、施工、维修等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进入厂区(工地)必须穿戴“红马甲”,全过程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全市范围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对涉及外来人员检测、施工、维修等作业,尤其是涉及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电焊作业等12种危险作业,都应执行“红马甲”管理制度。各级各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定制“红马甲”,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制外来人员穿戴“红马甲”。生产经营单位要推行严把资质审查关、协议签订关,做到统一安全交底、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过程监控“两把关、三统一”管理。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红马甲”管理制度,对外来作业人员统一配发、监督穿戴“红马甲”,并做好人员编号登记;检查资质证件。对外来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的资质、身份和资格进行核查,涉及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签署安全协议。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安全培训。从管理制度、安全风险、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对作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书面告知相关内容,外来作业人员应当签字确认;规范作业审批。涉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爆破、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作业审批;正确防护穿戴。组织外来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并按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外来高处作业必须落实规范穿戴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带、设置防护网等防护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安排专门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管理,防止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监督外来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精准、规范、标准化作业。加强互保联保,做好现场危险源动态辨识和管控,持续保持现场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做好应急处置。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优先保障人员安全,及时规范、正确处置。在重点场所(岗位)、重点班组、重点时段推行“一周一小练、一月一大练、一季度一检验”工作机制,规范化、常态化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配合进场管理。进入厂区(工地)及时穿戴“红马甲”,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和相应资格,签收安全生产告知书,遵守生产经营单位、外来作业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培训。主动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及外来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执行安全告知、安全交底、危险作业审批等工作流程,熟知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程序;遵守操作规范。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从事危险作业时,服从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严格遵守作业方案、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拒绝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自觉排查隐患。按照规定检查工作岗位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截至目前,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已发放4万余件“红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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