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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来山司法所:诉前调解引共识,化解民工“烦薪事”


(资料图片)

“其实我也不想打官司,平时关系都很好,你们能给调解成功,真是非常感谢你们!”拿着调解协议书,黄先生高兴的说。 黄先生是临沂沂水县人,三年前,跟随任某在本地做钢筋工,尚有两万余元工资一直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未果,黄先生一纸诉状将任某起诉至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浮来山司法所受理了该纠纷,并随即展开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法律与情理出发,在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后果的同时,引导任某告换位思考,体谅农民工的难处。任某声称工钱未及时结清是因为资金周转出现问题,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但一定会想办法付清欠款,希望付款时间能宽限几个月。看到任某态度诚恳,黄先生也做出了让步。最终,在浮来山司法所的调解下,黄先生与任某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莒县司法局浮来山司法所坚持站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将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工作重点,通过释法明理,引共识、促协议,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不用“对簿公堂”就能将矛盾及时化解,以实际行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孙居霞 刘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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