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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蒙镇立足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充分利用多方调解资源,不断深挖调解潜力,创新建立“东蒙善调”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做好辖区内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坚持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研判机制,始终坚持源头防范,前移关口,提前介入。通过采取普遍排查、热点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变被动调解为主动介入,最大程度的减少矛盾的激化,在源头上消除矛盾隐患。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打破条块束缚,由镇党委政府牵头,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多部门联动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对符合受理范围和受理调解的矛盾纠纷,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受理,并根据矛盾纠纷所涉问题、疑难复杂程度决定分流调处或者直接调处。针对一般性矛盾纠纷,由接收受理部门及时就地化解,或移交相关责任部门限时化解,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矛盾调处专班召开研判会议,制定化解方案,依托多部门协调配合,及时稳妥的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织密调解网络。全镇共建成调解组织17个,人民调解员53名,其中镇调解组织1个,人民调解员5名,村居调解组织16个,人民调解员48名。全镇共划分为263个网格,以网格为单位,成立“网格员+民情速递员”队伍,切实服务管理网格内群众。组建“乡贤调解班”“特邀调解连”,充分发挥“治未病”功能,拉起基层“防火墙”。各村配备三个“指导员”(网格指导员、党建指导员、法治指导员),通过包村入户,壮大社会稳定线力量,解答群众疑问,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聚焦调解队伍。下大力气推动调解员队伍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全镇53名人民调解员全部实现备案登记、岗前培训、持证上岗。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人民调解员定期开展工作交流会,互相沟通调解程序、调解方法、调解技巧、基层实用法律知识等,实现多渠道培优,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的作用,定期开展法律讲座,针对疑难复杂的调解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法规解读。 五是创建调解六法。即“一听二查三答四辩五劝六结”。一听,认真倾听信访人来访事由和诉求,即稳情绪、摸实情;二查,认真查看信访人提供的证据和材料,即辨真伪、找依据;三答,根据掌握的情况,探查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即定调子、答疑惑;四辩,继续询问不清楚的情节或可调解的事项,双方各行辩解,即亮观点、深分析;五劝,劝说当事人依法依规进入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渠道,即明思路、定方案;六结,督促双方按照约定兑现承诺,签订息诉罢访书,并跟踪回访,即履约定、息纷争。 六是探索多元调解。按照“以人为本、多元调解"的宗旨,运用法律规范、民主说服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等方法,从根本上增强调解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权威性。比如说理讲政策调解法:我镇村民王某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险,后由于操作失误造成身体伤害,经司法鉴定为伤残七级,但保险公司以个人主观意志,认为构不成七级伤残标准,不愿意给予伤者相对应的伤残保险金。经过多次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讲清法理,说明政策,为伤者争取到应得的利益。比如法理与情理相结合调解法:相邻乡镇村民李某到我镇某村集市租赁摊位,每年缴纳一定数量的租金。临近年关集市时,由于集市出摊人员较为繁杂,导致李某的摊位被他人占用。得知这一情况,市场人员立即提出解决方案,协商将李某调至其他摊位进行货物出售。但是李某拒绝市场人员提出的方案,并开车驶离该市场。后李某多次拨打12345反映,声称自己当日车上的货物价值三千元,由于当日未能出摊售卖,要求市场赔偿其全部损失共计3000元整,但是市场只愿意退还摊位费,不愿意承担其他费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我镇工作人员首先调研了解该市场租户每日以及临近年关的收益情况,其次同时向李某和市场人员阐明存在的合同法律关系,最后单独向市场人员讲明李某本就是小本买卖,又临近年关,货物一日损失的收益幅度。最后市场和李某达成调解,一次性退还李某的摊位费,同时当场支付各项损失400元整。 今年以来,全镇共成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7起。下一步,东蒙镇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胡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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