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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检察院:“速裁直办”实现又好又快高质效

“现在宣判,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我认罪悔罪,不上诉。”随着法槌一声响,张某某盗窃案庭审结束,而这距离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受理该案,仅过去30个小时。轻重分离、快慢分流,让简单案件进入“快车道”,跑出了司法办案“加速度”,这是日照市检察机关创新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直办新模式的真实呈现。

“为切实解决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没速度’这一制约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的难题,我们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同公安、法院建立侦诉审‘一站式’办案中心,打造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直办模式,保证了轻微刑事案件在快起来的同时高质量办理。”日照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小玉介绍说。


【资料图】

成立专业团队 实行诉前审查分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基层检察实践中,大量轻微、简单刑事案件耗费了检察人员相当一部分精力,占用了本就紧张、有限的司法资源。

2022年,日照市检察机关牵头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会签《适用速裁直办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办法》《诉前联合审查集中分流工作指引》,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盗窃、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情节较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直办机制办理的案件,进行审查分流,加盖“速裁直办”印章,移送“一站式”办案中心办理。对符合速裁直办机制的案件,公安机关原则上应当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不再提请批准逮捕,尽快侦查终结,批量、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一般应当集中提起公诉。法院一般应当集中开庭审理。

“公检法三方协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公安机关各基层办案单位都成立了由法制中队牵头的案管队,实现对血液采样、存放、保管、送检、分发、鉴定等的一体化操作,对符合速裁直办条件的案件从源头上筛选备注。”日照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付欣刚介绍,该市两级检察机关组建起由优秀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1+1+1”速裁直办团队,适时进驻“一站式”办案中心集中办案,以相对固定的人员配置和科学合理的分工,确保高效稳定、规范有序开展工作,推动了速裁直办案件专业化办理。

与此同时,法院也成立了相应的速裁直办庭审团队。以符合速裁直办条件的危险驾驶案为例,速裁直办机制要求公安机关3日内结案,检察机关2日内办结,审判机关2日内判决。速裁直办极大提高了轻刑案件办理效率,助推刑事案件审结率整体大幅提高。

“通过诉前审查分流,轻微刑事案件实现快速检索分流、起诉判决。”日照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周扬军对检察机关的创新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智慧检务赋能 “一站”完成全流程

据了解,为提升速裁直办模式效能,检察机关在“一站式”办案中心的检察官办公室、集中讯问室接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同时,法院在“一站式”办案中心的速裁法庭,接入法院的一体化办案平台;公、检、法三方办案信息通过政法协同平台交互流转,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及案卷无纸化流转,保证了办案数据既独立运行又顺畅流通。

所有符合速裁直办条件的案件,在公安机关就实现“特征化”备注,然后进行集中统一流转。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系统中搭建了刑事案件裁判搜索系统、量刑建议辅助系统,创新建立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单独进行与集中录制相结合模式,推动量刑建议精准化、同步录音录像高效化,以智慧检务赋能速裁直办提质加速。

走进日照市侦诉审“一站式”办案中心,讯问室、速裁法庭、听证室、调解室、具结室、公开宣告室、案件会商室、值班律师室等功能区一应俱全,可以实现“集中告知、集中提审、集中具结、集中起诉、集中审判”刑事诉讼全流程,让涉案当事人“少跑路”,在减轻各方讼累的同时推动办案大幅度提速。

“速裁直办模式推行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轻微刑事案件的平均办案时长从之前的20天左右,缩减到现在的2至5天。这也保障了我们可以集中更多力量去攻坚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全市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从2022年上半年的77.46%,提升至2022年全年的95.54%,位居全省前列。”日照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韩杰说。

注重提质增效 文书“瘦身”教育“升级”

针对适用速裁直办模式办理的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四类案件,日照市检察机关分别制定了适应各类案件特点的讯问笔录格式化自书模板,供相关人员在讯问“格子间”完成自书讯问。

“我们创新形成表格化审查报告、‘三书合一’权利义务告知书,对法律文书进行了‘大瘦身’,在保证办案质量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同时,为办案人员节省了大量办案时间。”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速裁直办团队检察官何丽媛说。

为增强速裁直办的综合治理效果,日照市检察机关对办案警示教育环节进行了“升级”。近日,对李某等5名被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公开宣告后,检察机关在“一站式”办案中心组织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今天,我们几个人一起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深受触动。以后我们一定遵纪守法,也会把亲身经历告诉身边人,让大家都引以为戒。”李某表示。

办案实践中,为严格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效落实恢复性司法要求,对“可捕可不捕”“可诉可不诉”的速裁直办案件,日照市检察机关坚决“不捕”“不诉”。“提速的同时不减质,配套衔接非刑罚处罚措施和警示教育,真正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王小玉说。

岚山:“让一让”成就“三尺巷”

“要不是你们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我们两家肯定会结下仇。我原来已经不抱希望了,没想到你们介入后,问题很快得到解决。我已经从这件事中吸取了深刻教训,以后一定管好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前不久,在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电话里,刘某如是说。

去年,刘某和李某因酒后言语冲突发生打斗,刘某致李某轻伤二级,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立案侦查。刘李两家本是邻居,因院落大门朝向问题有积怨。案件发生后,矛盾进一步激化,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商谈未果,刘某扬言宁肯坐牢也分文不赔,李某则因迟迟未得到赔偿也声称要上访。

岚山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前提前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办案检察官陈增春多次与派出所办案民警、刘李两家所在村村干部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双方矛盾产生的前因后果。“办理该案最要紧的,是做通人的工作,这需要我们拿出全部的耐心和诚意。”陈增春说。

调解过程中,陈增春多次上门走访,向双方当事人讲明诉讼风险和利害关系,从“让一让”成就“三尺巷”的老故事讲到“邻里和谐才有生活质量”,促使双方平息怨气、消除戾气、增进和气。同时,人民调解员也对民事相邻权的法律规定、轻伤害的赔偿标准等进行充分阐释,帮助当事人明晰法理,理性权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当场将5万元赔偿金交付给李某,李某对刘某表示谅解。

2022年9月,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陈增春适用速裁直办机制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案件办结一段时间后,陈增春又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及其所在村委会进行回访,询问被不起诉人现状和邻里关系情况,得到各方积极正面的反馈。

据了解,去年7月以来,为保障速裁直办机制规范化运行,岚山区检察院牵头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经充分协商会签《关于适用速裁直办机制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完善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工作办法》等文件,明确了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直办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适用案件范围等,为这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该院在案件侦查阶段提前启动检调对接机制成功办理刑事和解案件8件8人,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均运用速裁直办机制,5天之内即提起公诉或依法作不起诉处理。

“建立速裁直办机制以来,我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侦查阶段提前启动检调对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快办快诉奠定了坚实基础。”岚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肖秀云表示。

东港:“植物人”清醒过来了

“我们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成自行补充侦查,从案件细微处着手,发现嫌疑人装病的迹象,从而快速突破其心理防线,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以速裁程序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检察官卢璇向记者讲述了一起伪装“植物人”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卢璇和同事在讯问室见到的却是坐着轮椅呈“植物人”状态的王某。王某的家属对检察官说:“他在涉案交通事故中大脑严重受伤,现在就是个‘植物人’,根本没法接受讯问。”真是这样吗?办案经验丰富的卢璇,仔细观察了王某乘坐的轮椅和脚上穿的鞋子。轮椅看起来很新,而鞋底有尘土,这些都是疑点。

卢璇和同事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一时间调取到王某在侦查阶段接受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同时查阅了卷宗里王某的供述,发现侦查阶段王某语言表达逻辑清晰,卷宗里其字迹前后一致。检察官又向办案民警及王某同村村民核实,确定王某在事故中所受损伤并不涉及大脑,取保候审期间还经常出门遛弯儿。

卢璇再次对王某进行了讯问,把调取到的证据逐一向其出示,并讲明利害。王某这才“清醒”过来,配合检察官完成了讯问。第二天,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王某承认自己曾有装病蒙混过关的企图,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我们利用‘一站式’办案中心打破空间屏障,发挥公、检、法、司四部门职能集聚优势,对发现的证据可以第一时间补充完善,足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切实保证了办案质量。”东港区检察院检察长谷振国表示。

经开区:速裁法庭“搬”到村民家

“记得去年入冬后的一天,天气异常寒冷。我们驱车近一个半小时,来到案件被告人居住的村子。快到村口的时候,远远就看见一个身材瘦小、佝偻着背的老人,在寒风中翘首以待。他就是被告人的父亲,那一幕令我久久难忘。”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单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说。

收到范某交通肇事案后,单强审查发现该案符合速裁直办条件,但由于范某在交通事故中多处骨折,不便来“一站式”办案中心配合完成速裁直办程序。为此,单强同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承办法官商量,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人家里。

“我们跟着范某父亲,经过一条蜿蜒曲折的泥泞小路,走进了范某家。”单强继续回忆。“主人帮着找了个宽敞的地方,我们与法院人员一起按开庭要求布置好现场,然后就开始庭审。”

庭审中,单强围绕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进行了简要讯问并出示证据,范某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范某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捺印。法庭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宣判。

“感谢你们设身处地为我们考虑,大老远地赶过来。孩子做错了事,我们服判,今后一定好好教育他。”单强一行人准备离开时,范某母亲拉着他的手,眼里噙满泪花。“您言重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司法处处有温情。”单强说。

“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诉求皆民生。”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落实到一个个案件中、一件件实事中,通过创造性开展工作,靠前一步延伸司法办案触角,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莲:办案有温 抚慰老人心

“真是多亏了你们检察院的同志,让我踏踏实实过了个好年。”近日,山东省五莲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盗窃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93岁的被害人朱某再次向检察官致谢。

2022年6月6日,犯罪嫌疑人耿某来到朱某家,在与朱某聊天过程中摸清了其家中财物存放情况,然后借机支开老人,将其存放在针线盒中的2000余元现金盗走。

耿某被刑事拘留后,办案检察官依托五莲县检察院、五莲县公安局2022年3月联合成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本案在盗窃数额上存在供证不一致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反馈,引导其补充调取了被害人银行存折取款明细,询问被害人最后一次银行取款后现金支出情况等,为准确认定盗窃金额夯实证据。在犯罪嫌疑人耿某被刑事拘留后的第三天,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当日提起公诉,次日法院作出判决,整个案件流程仅用时5天。

“案件适用速裁直办机制,虽然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但被告人无力赔偿,老人的钱没有追回,肯定过不安稳。”案件办结,检察官仍放心不下。该案涉案金额虽然只有2000余元,但对90多岁的老人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会给老人带来极大的愤怒和不安。

该案提起公诉当日,办案检察官向本院控告申诉部门移送了司法救助线索。控申部门立即审查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不久,五莲县检察院为朱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2000元,帮助其恢复了正常生活。“‘小案’虽小,却能给当事人带来天大的烦恼。我们在以速裁直办机制办好‘小案’的同时,积极传递司法温度,切实抚慰人心。”办案检察官说。

莒县:反复模拟锁定伪证事实

“通过我们提前介入和检警双方的共同努力,在保证高质量办案的前提下提高了办案速度,将制造伪证的犯罪嫌疑人收归法网。”近日,山东省莒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顾红霞向记者介绍了一起速裁直办案件。

今年3月初,顾红霞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这起看似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单案件,在即将进入速裁直办程序时被检察官发现了疑点。

原来,在第二次供述中,张某某辩称自己在交警赶到现场前,步行至事故地点附近朋友处,饮酒并返回。也就是说,饮酒行为发生在事故之后,且有两个朋友为其作证。若果真如此,就无法确定张某某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的事实。

“嫌疑人的第一份供述没有提及饮酒情况,不能排除其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可能,速裁直办不能为了速度而舍弃质量。”为把好证据关,顾红霞和同事在张某某第二次供述当天就赶赴案发现场,反复模拟张某某供述中的行为。经验证,事故发生后张某某步行到其供述的地方喝酒,再回到案发地点最少需要30分钟,而当时交警不到20分钟就赶到现场将其控制。显然,第二份供述有问题。

莒县检察院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引导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抓住供述中存在的不合理处,对张某某提供的两名证人再次进行询问,最终突破两人的心理防线。两名证人均承认,系受张某某指使为其作伪证。在无可辩驳的证据面前,张某某不再心存侥幸,坦白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及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莒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2022年10月至今,莒县检察院速裁直办团队共审结案件97件,平均办案时长5天,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发挥了更大的整体优势。“速裁直办案件大都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但无论复杂程度如何,保证办案质量始终被我们放在第一位。‘快车道’上的司法办案,不仅追求快,更以质量为先。”该院检察长牟文涛说。

(张琦 刘冉 陈玉颖 王春鹏 董惠霞 闫忠伟 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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