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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快资讯:峄城区司法局出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法治保障职能,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创新提升,3月24日,峄城区司法局印发《峄城区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围绕关乎企业利益最急切、最重要的十个方面,制定具体法治保障措施,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根据《“十条”措施》,区司法局将着力开展涉企法律服务。组织开展律师入企法治体检、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涉企矛盾纠纷协调化解等活动,建立法治环境监督员制度和法治建设党委巡察全覆盖机制,让法治思想贯穿企业发展全过程。 一、全面优化法律服务,当好企业“娘家人”进一步深入开展入企法治体检活动。以“律师助企•健康成长”“产业链+法律服务”为主题,开展律师助企活动,重点围绕完善治理结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等方面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隐患、化解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展入企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入企进行公益法治宣传,提高企业员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企业困难员工、农民工等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应援尽援。优化涉企公证事项办理。立足企业权益保护、股权变更、金融信贷、商业纠纷预防化解,积极开展委托、合同、保全证据、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等公证事项办理,优化涉企公证减时增效,落实容缺办理等惠企便民措施。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督促《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执法单位的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清单,部署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及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树牢各方面法治营商观念。 二、深化涉企调解工作,甘当企业“和事佬”开展“人民调解进企业”活动。根据企业需求,推广设立商会和企业内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直接选派人民调解员到企业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在坚持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调解促成纠纷和解。全力做好其他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营造和谐稳定的企业经营环境。深化涉企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调解。受理涉企业行政复议后,及时分析案情,把握行政纠纷焦点,积极与企业对接,主动靠上,做实做细调解和解工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健全监督协调机制,做好涉企“监督员”实行法治建设党委巡察机制全覆盖。推进法治峄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责任落实,将法治督察纳入区委巡察内容,形成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巡察办督察巡察法治建设的整体合力,推进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责任制落实,跟踪督促整改法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推动学法、普法、守法、执法、司法工作力度,提高企业满意度,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完善法治环境监督员制度。面向全区公开选聘法治环境监督员,全力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法律工作者、新闻记者、群众代表等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尤其是让法律工作者、新闻记者等专业领域监督员起到作用,真正将法治营商环境监督到位,把本区法治服务营商的氛围报道出来。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首批选取十家重点企业作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试点,采取走访、座谈、调研等方式,了解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查阅相关执法案卷,组织案卷评查,及时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文明的执法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健全法制审核工作,当好政府“智囊团”做好涉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和涉企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工作。对全区重大招商引资合同、战略合作协议、企业扶持政策等开展合法性审查,做到依法依据、应审尽审,推动营商环境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对所有的涉企规范性文件均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做好征求企业行业意见的工作,并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记录分析,未采纳的作出相关说明。(梁会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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