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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钢山司法所联合执法二中队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宣读了矫正对象孟某强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法律文书,以此警示在矫人员切实认清形势,明确身份,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针对检察院督查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重申了有关请销假、考核、处罚、书面思想汇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对个别矫正对象提出了批评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效果显著。
最后,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两会”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相关规定,不触碰法律底线,始终保持法律上的清醒。(窦永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