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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住房屋漏水造成邻居财产损失,谁的责任?
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然而白山市江源区有一对邻居,因为房屋漏水问题诉至法院,一起来看看法官如何调解邻里矛盾。 基本案情: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李某系相邻关系,楼上的李某接收房屋后没有实际居住。一天王某发现厨房、卧室、客厅棚顶都在漏水便电话联系李某,李某称其在外地回不来,无法处理,遂王某找到物业,关上了李某家中的水阀,但是造成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王某家中的被褥、家具、棚顶等被水浸湿,且墙体起皮裂开。事后王某多次电话联系李某协商恢复王某家中墙体等事宜,李某均以其未入住为由拒绝了王某的请求,后王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处理结果:立案法官了解情况后,决定从诉源化解此纠纷。法官经过多方查找联系上住户李某,李某认为自己家没跑水,况且没入住,是供暖公司打压注水时造成的漏水,应由物业和建筑商负责赔偿,而王某认为虽然李某没有入住,但是水确实是从李某家流到王某家的,是李某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双方各执一词且都不肯让步。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立案庭法官没有“坐堂办案”,而是立即来到纠纷发生地,在王某家查看了被水浸过的天棚和墙面,确定了大概需要修复的面积,在楼上住户李某家,一起查找到厨房靠墙边的暖气供水管道上有一个漏水豁口。在事实面前,李某同意立即修复漏水管道并赔偿楼下住户损失。 法官调解体会:在一起因楼上漏水,楼下遭难的邻里纠纷调解过程中,立案法官沉着冷静思考,没有偏听偏信,而是采用一对一面谈调解的方式去了解整个案件的全貌,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和请求。在一次不成功的情况下,没有气馁,而是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耐心引导和调解,并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实地勘察,查明了实情,解决了困扰王某多日的烦心事。诉前 调解不仅有着高效、便捷,节约司法资源的优点,还能不伤邻里和气,促使邻里和谐相处。 诉前调解既实际解决了纠纷,又不伤邻里和气,极大提高了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漏水事件一直争论不休,多次协商未果,经过立案法官的不懈努力和实地了解情况,最终仅用了两小时就现场调解解决了一起邻里之间的恢复原状纠纷案件,避免了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