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2012年底,湖北黄石男子何某与黄石西塞山房地产管理所签订了一份《十三排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公房搬迁承租安置协议》(下称“搬迁安置协议”),由于其入住的公租房十三排需要进行棚户区改造,由西塞山房地产管理所一次性补偿3.9万余元的“过渡临时安置补助(下称安置费)”等费用。10多年过去了,何某一家搬进新房住了8年,但安置费却迟迟没有拿到。6月13日,极目新闻记者几经周折,最终联系到相关部门,对方表示将尽快安排发放。
协议安置费多年难讨要
【资料图】
“今年都11个年头了,近4万元的安置费一直没人给。”61岁的何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多年前,他和妻子住进了黄石西塞山区十三排袁仓路362栋24号的公租房。从2009年开始,黄石着手实施棚户区改造,并将十三排棚户区改造确定为黄石市的重点惠民工程。
2012年11月29日,何某和西塞山房地产管理所签订了搬迁安置协议。
何某出示一份搬迁安置协议,该协议是由西塞山房地产管理所与其所签,并展示其原承租公房位于袁仓路362栋24号,建筑面积有69.50平方米,调查编号为748号。该协议显示,原房屋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由甲方收回,对方与何某将重新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新的公租房地址在下陆区团城山金广厦小区,搬进去都住了8年多时间了。”何某介绍,根据该协议他可以获得过渡临时安置费、房屋装修(补助)、电话(补助)、闭路电视(补助)、宽带(补助)、空调迁移费、奖励费等合计39176元。协议双方商定:2012年12月9日之前,何某搬迁、腾房完毕,并向西塞山房地产管理所移交承租公房和房屋钥匙。经验收后,对方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原来的那些人走了,现在都不知道去哪里找人讨钱。”何某表示,他和妻子在搬迁后,指望着很快能拿到安置费等费用,可每次去棚改区指挥部询问时,对方回复,所有的手续均已提交给了上级部门,但一直没有收到拨款。就这样,何某到现在都没能要回安置费等相关费用。
相关部门表示尽快安排
按照搬迁安置协议上的联系方式,极目新闻记者在拨打该电话时,发现该号码已是空号。
“西塞山房地产管理所早就不存在了,棚户区改造目前是由黄石市众邦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负责。”黄石西塞山区住房保障局一工作人员表示,该房地产管理所并不是该区设置的一个职能部门。对方表示,安置费等相关费用是由原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拨付给黄石市众邦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西塞山区袁仓棚改指挥部无关,建议记者与黄石市众邦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这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目前我们正在走程序,应该很快就能办理好。”6月13日下午,黄石市众邦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上级公司——黄石市东楚投资集团办公室回复记者。
“他们回复了我,说一个月内办理。”6月15日上午,何某告诉记者,他接到了对方的回复,表示尽快帮其办理好手续,及时将安置费等相关费用发放到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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